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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2學期【總學分】及【通識課程】超修公告

【總學分】超修資訊:

申請資格:110級(大四學生)、延畢生,且上學期(113-1)總成績平均未滿80分者

申請時間:即日起~114/2/19(三) 12:00止,逾期不候,不可追加申請。

申請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vZTSK2AAHNnrV3AU9

準備物品:歷年成績單(於行政大樓機器列印後or複製學生資訊系統的學期成績總表另存)

申請結果:待教務處回覆後於班級群組通知。

 

【通識課程】超修公告

申請資格:已修畢並獲得至少5科通識課程學分者

申請時間:即日起~113/2/19(三) 12:00止,逾期不候,不可追加申請。

申請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F2KE8UHGbFaif24u8

準備物品:歷年成績單(於行政大樓機器列印後or複製學生資訊系統的學期成績總表另存)

申請結果:待通識中心回覆後於班級群組通知。

 

歷年成績單可:1.去行政大樓聯合服務中心申請紙本後,拍照或掃描為電子檔上傳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.進學生資訊系統→成績查詢系統→歷年成績查詢,把所有修課紀錄剪貼至一份word檔後上傳。

 

無法在表單上傳歷年成績單者,可將成績單於時間內寄至系辦信箱:fm@g.chu.edu.tw,但還是要在表單申請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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